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需开展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第三十一条对依法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若该产业园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予以简化:
(一)免予开展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开程序,相关应当公开的内容纳入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公开内容一并公开;
(二)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10个工作日的期限减为5个工作日;
(三)免予采用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张贴公告的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开展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简化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k2fKlfGIr-Dao7btIPm0A ,提取码:965t。纸质报告书可在贵州新莆京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查阅。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范围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评价范围内任何关心该项目的专家、政府职员等。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GmIskgyE9ZjokK2eXmJ0Rg,提取码:da5x。
4、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在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直接登陆网站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或查阅纸质征求意见稿,并将意见按下述联系方式反馈,项目评价单位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与采纳与否的说明。公众可以采取网上发邮件、打电话、邮寄信件等多种方式发表意见。
单位名称:贵州新莆京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瓮安县银盏镇工业园区;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8198688762
电子邮箱:zhanlinyun@mailserver.com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2022年8月3日。
贵州新莆京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