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委托贵州乾辰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贵州新莆京生态工程有限公司15万吨/年硝酸法磷矿富集技术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及其可能给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也为了让大家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希望大家在了解有关情况后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改扩建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简况
1.建设项目名称:贵州新莆京生态工程有限公司15万吨/年硝酸法磷矿富集技术开发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新莆京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简况
贵州新莆京生态工程有限公司15万吨/年硝酸法磷矿富集技术开发项目位于瓮安县工业园区银盏镇大寨坪,处于瓮安至余庆(S205)和瓮安至遵义(S305)公路的交汇地带,东面10m为园区公路(已经通车运行),本次技改在企业预留场地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建设项目隶属贵州新莆京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由贵州新莆京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设计生产能力15万t/a。项目总投资2452.8万元,建设期6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弃渣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产生的粉尘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设备等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机修危废处置对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市规划、产业园区规划,工程完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很小,区域环境有承载能力,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环评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依《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周边5km范围内,关心此项目的广大人民群众。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到公告附件下载。
截止日期:2022年7月18日~7月29日
纸质文件查阅方式: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办公室
(1)工程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贵州新莆京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单位通讯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工业园区贵州新莆京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接待处地址:贵州新莆京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接待处。
联系人:李长春
电 话:19185505657
接待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公示时间:10天)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贵州乾辰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5885078427
邮箱:415115755@qq.com
公告单位:贵州新莆京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