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建设的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及建设。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
建设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概况:贵州新莆京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总投资171776.59万元人民币,采用硝酸分解磷矿制取净化磷酸,副产工业级硫酸钙、土壤调理剂、萃余磷酸(做磷复肥),在贵州新莆京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厂区内拟建36万吨/年硝酸装置,15万吨/年高纯磷酸装置,42.6万吨/年硝酸氨钙装置。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新莆京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工业园区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8198688762
三、环评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束沙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香狮路198、196号新里程商场1号楼负1层F1-55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518630788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Cn1BMyyL5Lt8Hy7waiPxQ提取码:njyy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环评承担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六、公示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贵州新莆京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7日